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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拟裁判视频版权 或催生统一交易平台
http://www.cww.net.cn   2009年11月13日 08:40    每日经济新闻    
作 者:谢晓萍

    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网络视频版权之争或许将多出一个“裁判”。

    昨日,接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的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日前广电总局正在拟定成立专门的部门,对新媒体进行监管,解决目前新媒体版权交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此举或将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的版权管理。”该人士表示,广电总局或以监管者的角色对网络视频版权进行统一规划和监督,而这一计划甚至可能催生出一个“中国新媒体内容的统一交易平台”。

    拟对版权交易进行管理

    广电总局“新媒体影视版权研究”课题组人士此前曾向媒体透露,早在去年11月初,广电总局法规司就派出课题组,赴中央电视台旗下央视网、上海SMG旗下东方宽频、视频网站pplive、ppstream等进行了调研。目前,该课题组的前期调研已经结束,调研结果已经成文。

    上述接受调研的新媒体人士称,课题组有意通过“一揽子方案”,解决目前新媒体版权交易中存在的问题。这个一揽子方案可能包括:广电总局成立一个专门的组织,对版权交易进行管理;研发版权管理软件,向新媒体企业出售。

    业内人士认为,广电总局拟成立的监管机构,可能类似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

    音集协由国家版权总局批准成立。其角色正类似于一个“音乐作品版权的统一分销机构”——版权人将音乐作品的版权出售给音集协,音集协从使用这些音乐作品的KTV场所收取版权费用。

    对此,乐视网高级副总裁刘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此前有关视频网站的侵权事件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法律程序太复杂,且判决标准太低。”

    土豆网副总裁黄蕙雯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版权之争已经限制了网络视频的发展,靠“口水战”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需要真的付出行动。

    平台整合能力受质疑

    不过,网络视频行业人士对此消息褒贬不一。有评论人士认为,广电总局成立专门机构就版权交易价格进行协调,是比较荒唐的事情,这本是市场竞争的正常行为,不该由政府干预。

    某视频网站的高层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广电总局想搭建这样的版权交易平台自然是好事,问题是,广电总局是否拥有这个能力。即使这个平台搭建起来了,广电总局如何来扮演这个监管的角色?“这个平台太难了,视频网站还好说,版权方,能做到统一一致,还真不是简单的事。”该高层表示,目前视频版权的事,不全是视频网站就是想赖着不给版权费那么简单,由于版权方很分散,许多视频网站即使想给版权费用,也不一定可以找全所有的版权方。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目前工业信息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都对视频网站拥有管理权力,广电总局主要是对视频网站牌照的发放,对视频网站提供有关版权问题的指导意见等。

    版权评估体系成最大挑战

    刘弘同样对这个版权统一交易平台有着自己的担忧。他表示,这个版权统一交易平台建立的标准是什么?交易的价格如何来定?买卖双方是否接受?侵权价值如何评估等都是问题。

    “说到底就是版权评估体系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刘弘表示,如何评价一个版权作品在当前在市场上的价值也需要大量的方法来确定。目前各大视频网站对版权的评估体系都自有一套标准。

    以乐视网为例,乐视网主要是通过独家网络播放权的方式获得版权,除了自用的内容外,还分销给各个视频网站获取利润。而对版权的购买和分销的价格主要考量标准包括:投资金额、题材、票房、成本、平台的范围等。

    酷6高级副总裁郝志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酷6主要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版权内容分为A、B、C、D各个等级,按照特定的公式预估流量和报价,再运用报价除以流量获得版权价值。

    刘弘表示,除了视频网站的标准不一样,各地法院的判定标准也存在差异性,“政府还需要建立一个仲裁机构,统一版权价值体系的标准。”

    CIDA创意产业测评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洪波认为,版权作品价值评估一直是一个难题,“这也需要更多的企业能够一起来推动相关版权价值的界定与评估,同时也需要相关政策制定,例如著作权和资产评估准则。”

编 辑:颜溢辉
关键字搜索:视频版权  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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