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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终审判决:道道通胜诉
2008年7月24日 16:35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文琼

    7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有“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之称的道道通状告凯立德侵犯知识产权一案二审做出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凯立德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要求被告凯立德以及销售了装载有涉案侵权作品的导航仪的北京中微恒业商贸中心立即停止出版、销售和使用侵权的凯立德地图产品,并在《中国测绘报》上公开刊登赔礼道歉声明,赔偿原告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及承担原告诉讼费用。至此,扰攘业界一年多的道道通被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

    而此时,事件当事双方的境遇可以用冰火两重天来形容,对道道通来说,胜诉则意味着历时两年多的艰难维权历程取得阶段性胜利,极大鼓舞公司创造和维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对于凯立德,败诉意味着自己有可能推出导航电子地图行业。

    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来龙去脉

    据了解,瑞图万方于2006年6月发布全国第一张连片式覆盖全中国大陆所有县市的导航电子地图“道道通”,就在“道道通”发布之后不久,凯立德发布了《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但是不久之后瑞图万方的技术人员、业内的不少专家和普通导航产品用户都发现,在“道道通”里面的一些POI(兴趣点)和路名名称中,有一些小的“错误”。在凯立德发布的《335城市》中,也同样出现了类似的错误。瑞图万方在接下来对两者地图的对比过程中发现在“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里标记的多数暗记点,凯立德335城市地图中居然也同样存在。

    2007年3月瑞图万方将凯立德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年2月28日海淀区法院判决瑞图万方胜诉,凯立德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瑞图万方5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凯立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7月2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至此,被称为“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的知识产权纠纷在法律范畴内基本结束,而它造成的影响却远远没有结束。

    道道通遭遇幸福的烦恼

    即便赢了官司,道道通也迎来了新的麻烦,近日网络上突然出现一篇诋毁导航电子地图行业和瑞图万方的文章,文章提到说瑞图万方资金困难,到现在还没有获得风险投资,瑞图万方老板佘群出售华润涂料股权,追加投入到瑞图。

    对此,万军飞指出,风险投资具有逐利性的特点,存在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忽略企业长期发展的问题,因此引入风险投资要谨慎,尤其在导航电子地图这样刚刚起步的行业;至于公司所有人加大对公司的投入,恰恰说明公司所有人对公司前景充满信心!

    事实上,瑞图万方是导航电子地图行业少数现阶段不需要风险投资也有充足发展资金的企业之一,最近瑞图万方投入4000万和清华大学成立“交通导航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投资2000万成立广州分公司,都说明瑞图万方有充足的资金,特别是投入巨资和清华成立联合研发中心从事导航基础性研究,这种投入只会带来长期收益,为企业长期发展提供技术基础,是很难产生短期的收益。

    当然,在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导航电子地图企业的价值得到了合理的估价,瑞图万方会引入风险投资而让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条件。

    对行业影响深远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场历时近两年的官司会规范行业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导航电子地图行业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最典型的就是盗版盛行。现在终审维持凯立德败诉的判决,将极大鼓舞企业创造和维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将产业的发展导入到正常的轨道。

编 辑: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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