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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民投诉手机短信恶意欺诈反被判刑
2008年7月2日 10:46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黄志杰

    当时有评论认为这是一次将裁决权真正地交给了群众的推选。

    实际上,这一活动也是由一个SP商运作的,其关键点在于“短信投票每发一条短信的价格是1元钱”。这一活动总票数超过300万票。

    永州570万人口,能够收看到宣传这一活动的永州公共频道的人只有50万左右,这其中除去老人、小孩和贫困者,以及部分不知此事的人,大概只有20万左右人有投票的可能性。

    20万人投出300多万元以上的票,其原因在于举办者和竞选者的行政动员,单位公款投票的情况由此出现。知情者向本刊记者说,三家通信运营商与SP商的协议是五五分成。因此,可以估计SP商由此获利百万以上,而事实上,所有计票、收费等工作都由通信运营商完成。

    一审宣判后的2008年4月3日,陈曙光获释,离开看守所,见到了阔别近七个月的儿子。

    6月13日,陈曙光接到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他的律师罗秋林说,二审法院并没有正式开庭。而叶剑则干脆在一审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但他对本刊记者说:“我心里绝对不想承认,可看守所磨去了我的意志力。”

    如果没有极特殊情况,他们将终身背负刑事犯罪记录。

    就在陈曙光出来几天后,他的手机又接到一条诱惑性的SP短信:“收到李妹妹视频,点击播放。”

[1]  [2]  [3]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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