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赵文元
6月24日,根据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国联通出售CDMA业务给中国电信以及其与中国网通合并交易的相关协议将会推迟订立。
根据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的联合公告,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将待加载协议安排文件和通函的关于经扩大集团的备考财务数据定稿,及配合订定法院聆讯日期和召开法院会议的法院时间表,协议安排文件和通函的寄发日期将推迟,但预计不迟于2008年9月16日。
此前,联通和网通于6月2日发布的联合公告,建议进行联通和网通的合并。根据收购守则,协议安排文件须于联合公告发布日期后35日内(即2008年7月7日或之前)向网通股东寄发。另外根据上市规则,联通须于联合公告发布后21日内(即2008年6月23日或之前)向联通股东寄发一份通函,载列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
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关于CDMA业务的相关协议的订立同样被推迟。中国联通最新的公告称,由于预期相关协议将于2008年6月23日之后订立,通函的寄发日期将推迟。联通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延迟寄发通函,但不迟于2008年8月31日。
联通于2008年6月2日发布公告,其拟向中国电信出售CDMA业务、联通运营公司可能放弃CDMA网络购买选择权及终止联通CDMA租约。根据上市规则,联通须于公告发布后21日内(即2008年6月23日或之前)向联通股东寄发一份通函,载列(其中包括)CDMA业务出售的条款、放弃CDMA网络购买选择权及终止联通CDMA租约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