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江南时报记者吴纪攀
今年3月下旬,南京市民刘先生意外收到中国联通南京分公司寄来的一纸话费催缴通知单,而他使用的这张联通卡早在2005年5月就不再使用。“里面讲我欠的话费和违约金加起来有800多元,我去缴费时,讨价还价后只缴了200元。”联通方面的反常表现让刘先生很费解,最让他怀疑的是,为什么近3年后才催欠,联通这算不算有意套取客户的违约金?
据刘先生反映,2002年6月,他参加南京联通的一项活动,即预存话费满2000元,外加1000元押金,可获赠三星CDMA手机一部。2005年上半年,他在达到联通方面当初的要求后,到联通鼓楼营业厅将1000元押金取回;随后,在账户尚有余额的情况下将此卡弃置,因不了解使用规定,未办理销号。
由于是第一次接到催欠通知,不明状况的刘先生很快找到发出通知的南京联通清欠办公室。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其所欠500多元话费和300多元违约金,最终被允许以200元了结。为此,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加盖有南京联通公章的收费发票,服务项目为“话费及违约金”,金额为200元,开票日期为3月31日。
为核实情况,4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市白下路的南京联通清欠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刘先生补缴欠费后,他们就注销了客户资料,因此无法提供相关信息的查询。此外,联通方面有规定,清欠办不可以接受记者采访。
同日,在南京联通大厦,记者被告知公司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未在单位,工作人员拒绝与其联系及向记者提供电话;而一楼营业厅值班经理则表示,会转交记者联系方式给该人士。然而,直至5月5日,记者仍没有接到联通方面任何沟通反馈。
5月6日,记者陪同刘先生来到其曾经开户的上述营业厅。经查询得知,刘先生的联通卡2002年6月22日开户,2005年10月22日被强制销号,此前,2005年6月是用户手机产生费用的最后月份,而月初账户的确有余额59.78元,全月消费199.1元,造成139.32元欠费。对于欠费形成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解释,由于客户没有及时办理销号手续,而月租费(40元)和套餐费(150元)等在当月还是照扣的,而欠费停机的次月则不再生成欠费。
依照上述解释,刘先生所欠话费应为139.32元。可为何联通的催款通知上标明的所欠话费高达500余元?对此,刘先生质疑,南京联通清欠办公室是否涉嫌乱收费?此外,按照相关规定,联通方面拖延近3年才通知催欠,也难脱有意套取违约金的嫌疑。
本报截稿前,南京联通负责媒体接待的罗姓女士做出回应,称联通方面自2006年11月起每隔3个月就向用户发一次催欠函,但由于用户变更住址致使信函无法到达。对此,刘先生否认其有搬家情况。而罗女士又向记者表示,用户所欠话费为139.32元,违约金为417.96元,这又与刘先生收到的催欠通知上的数额存较大出入。
刘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本报3月26日报道过的任小姐是在联通卡弃用8个月后接到催款通知。刘先生认为,联通看着客户往陷阱里跳,形同“见死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