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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正:NBA中国价值不低于摩托罗拉和微软中国
2008年1月17日 13:36    搜狐IT    评论()    
作 者: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1世纪经济报道 侯继勇

    第四项收入来自运动员的收入。姚明、易建联这样的运动员与NBA有两种合作方式:一种是广告由NBA代理,一种是个人的经纪公司代理。不管是前一种合作方式还是后一种合作方式,NBA都会得到一定的广告分成。这是一笔巨大的生意,姚明去年个人收入达2.7亿元,易建联去年个人收入达420万元。

    以2007年收入比较,1个姚明(2.7亿元)=4.48个刘翔(6000万元)=14.4个章子怡(1900万元),由此可见NBA的价值。

[1]  [2]  编 辑: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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