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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与奥组委出台奥运会无线电管理规定
----手机无线网卡等免检
2007年7月3日 11:00    通信世界网    评论()    阅读:
  

     通信世界网7月3日消息,近日,信产部与北京奥组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旨在确保北京奥运会的成功召开,满足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各项无线电业务的各项资源需求,从而保证比赛时各种合法无线电台(站)、无线电设备正常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有害无线电干扰。

     《暂行规定》中指出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申请在中国内地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外国用户,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用户;申请在奥运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中国内地用户,应在2007年12月底前,通过北京奥运会无线电频率申请网站(http://rf.beijing2008.cn)提交无线电频率申请。其中,内地用户也可直接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无线电频率申请。

    《暂行规定》还指出,接入中国内地公众移动通信网络(800MHz/900MHz/1800 MHz频段)的漫游终端,便携式计算机中的嵌入式无线网卡,发射功率在1mW以下的汽车无线电遥控钥匙和照相机的无线遥控装置等,具体使用上将不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无需粘贴“无线电台执照”专用标签。

     据悉,此次无线电台执照有中英文两种版式,所有执照标签各有3cm×5cm 4cm×6cm的两种规格,采用蓝、黄、红、绿四种颜色区不同的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蓝色为奥运会筹备期间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黄色为奥运会筹备期间奥运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以外,红色为禁止使用,绿色为奥运会期间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

编 辑:杨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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