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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称苹果零售店买到翻新机 店员称绝不可能
http://www.cww.net.cn 2011年10月24日 08:48 东方早报
作 者:胡宝秀 邬佳文
“只要与保修截止日相差一日,就可以直接到我们零售店更换或者退货。”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说。但记者随后想采访店长,被这名工作人员拦下,称门店不接受采访。 经销商称便宜货不靠谱 虽然苹果零售店态度明确地表示不可能售卖翻新机,但昨日记者暗访了几家苹果经销商,得到的说法却又不一样。 在淮海中路赛博数码广场的一家电子产品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现在由于iPhone 4已经停产,所以价格相比国庆时期最低的4000元有所提高。港版行货16G,无论黑色款或者白色款,价格均为4650元。 记者表示这个价格过高,对方旋即给出一个4200元的价格,并表示也是港行的机器。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对方称这个价格无法保证机器是全新的,多为翻新机或返修机。 而在淮海中路的新尚数码广场,不少柜台人员说,现在iPhone 4缺货。记者询问发现,目前16G港版行货的iPhone 4价格多在4600元至4800元不等。 一家电子产品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进货都是靠渠道,也不推荐记者在4600元至4800元价格购入iPhone 4,这个价格只能说“基本保证”是全新的机器。 打假人王海欲起诉苹果 事实上,早在7月16日,知名打假人王海就在自己的微博“王海热线”上发布了一篇名为《王海报告——苹果涉嫌在中国以翻新iPhone 4冒充新机出售欺骗消费者》的博文,质疑苹果零售店将iPhone 4翻新机作为全新产品出售。 王海称,他已经以代理人的身份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快递了起诉书,将起诉苹果公司。 他认为:“苹果公司涉嫌将翻新商品冒充全新商品欺诈消费者获取非法利益,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九条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王海在8月15日下午将诉状通过快递寄给西城区人民法院,他将以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王海的助理向记者提供的起诉书显示,原告共有四项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收缴涉案商品,返还购手机款4999元,增加赔偿4999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误工费1000元(按照3天计算),公证费1000元,以上一、二项请求数额合计11998元;三、请求判令被告对原告当面赔礼道歉;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如果这件事情属实的话,我认为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歧视问题。在国外,卖翻新机也可以,但价格便宜一些。”王海此前曾对媒体说。 记者从王海的助理处了解到,目前“王海热线”仍会接到此类电话,均反映在苹果零售店购买到翻新机,并且人数还在增加。但两个多月过去了,苹果方从未就此事做出任何回应。 [1] [2]
编 辑:葛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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