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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3月底前强制网上晒账单
http://www.cww.net.cn   2012年3月19日 17:56    

2012年3月底前,北京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与2011年不同的是,为了增强公示的透明度,2012年北京市将启动网上填写、现场公示的形式,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登录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写收支情况,并将系统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报告书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收支情况中,首先要公布整个小区的基本情况和收费标准。同时,要公示出收支总体情况说明,包括物业费的收入和物业服务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物业经营收入及物业经营费用支出情况、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及经营费用支出情况。另外,还要公示业主累计欠费情况。

通过公示,业主们也可以看出自己义务的履行情况,比如是否因为欠缴物业费导致物业服务标准的下降。

物业的收入和支出,还要分不同科目一一列出。收入方面,比如物业费收入有多少,共用部分车位等共用部分经营收入等有多少;支出方面,比如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费有多少,小区清洁卫生费用多少,绿化养护费用多少等等。

按规定,物业公司必须要在小区的显著位置公示这些情况,张农科说,如果物业公司在不起眼的地方公示,也是违规。通信世界网

来源:《互联网天地》   作 者:葛逊编 辑:葛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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