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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发布干部网络行为规范
http://www.cww.net.cn 2012年3月19日 16:42
2012年2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发布《株洲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官员设置“上网底线”。 听到事儿就上网“透个风”,参加一场活动就随手发个“博”,有想法就进论坛“灌点水”……党政官员这些网络行为,在湖南省株洲市今后可能面临党纪政纪严厉处分,其上司也可能因此被问责。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奖优评先中将遭“一票否决”。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连日来已经以通知方式要求属下各单位贯彻《规范》,约束对象为株洲市党员干部。 《规范》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亵渎、诽谤等”;未经单位授权,不得擅自公布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从事网络制作、发布和传播信息等,不得“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安定团结”“损害国家机关信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及“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以及教唆犯罪”等。 据了解,《规范》还提出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言行,对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言论、短信等,做到不编造、不传播、不盲从”。 而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收听音乐、证券交易、访问非法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均在禁止之列。 来源:《互联网天地》 作 者:葛逊编 辑:葛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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