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化 >> 要闻 >> 正文
国家信息中心启动电子数据技术鉴定服务
2007年7月27日 08:41    天极ChinaByte    评论()    阅读:
作 者:北京商报 罗添

    流氓软件将难逃电子证据法眼

    面对电子信息证据取证难、鉴定难的问题,记者获悉,今天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将正式启动电子数据技术鉴定服务,为个人或企业机构提供在司法诉讼前的电子数据技术鉴定。这也是首家面对个人开放电子数据鉴定的权威机构。

 

    目前关于以数据为焦点的官司层出不穷。关于流氓软件官司、病毒软件官司纷纷败诉的主要问题是电子数据证据保全和取证难。协力律师事务所游闽建律师对记者表示:“实际上这些官司在法律上都有相应法规规定,在法理层面并无缺失,之所以纷纷败诉很大的一个原因在于对电子数据的保全、取证、鉴定相当困难。”

    实际上目前关于电子信息数据的司法鉴定都要向法院出具申请之后才能由国家指定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部门鉴定。

    由于互联网时代个人端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服务器更改,因此相对冗长的法律程序有可能让不法分子钻时间的空子。因此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在法律程序之前率先推出对于电子数据的技术鉴定,从某种意义上是加大了对于不法信息、流氓软件等监管的力度。

    据悉,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正是基于此种原因对公司和个人开放了法律程序之前的电子数据技术鉴定服务。其具体的鉴定工作主要是鉴定计算机硬盘、软盘、移动硬盘、光盘、MP3播放器等各种存储介质中,是否存有涉案或者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信息。

    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叶红女士对记者表示:“国家信息中心是通过北京市司法局的司法鉴定资质审核,具备出具法庭承认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报告能力的鉴定机构。因此,可以确保鉴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此次推出电子数据的鉴定服务,就是要让更多的人重视电子数据的重要性,并且对现有的电子数据做出鉴定,为用户的进一步取证打好基础。”

    法律界以及互联网人士均认为国家信息中心此时启动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服务,不仅是对法学理论的有力支持,而且为司法取证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此次推出电子数据鉴定服务,目的就是为了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了解电子证据的渠道,为进一步提供电子证据做准备。

编 辑:严大伟
  [ 发 表 评 论 ]     用户昵称:   会员注册
 
 
  推 荐 新 闻
  技 术 动 态
  通 信 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