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运营商手机短信收费各自定价的时代终于寿终正寝。来自媒体报道的消息称,手机短信费15日起统一收1毛。好消息一出,已有不少地方认真执行,让手机用户从中受益。
这是有政策背景依据的。早在年前的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发布通知,取消短信网间差别定价,要求在2009年1月15日前各级电信企业基于就低不就高原则实行内外网间统一定价。
原来如此,一切都是按章办事,只要各级电信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就行。可就在高兴之时,我们却又听到这样的消息:短信收费统一为0.1元报道不实,北京神州行每条0.15元。这就令人费解。不是要求坚持“就低不就高”原则,实行内外网间统一定价吗?为何还有0.1元、0.15元两种收费情况呢?
存在就是事实。既然人家这样收,事实就摆在我们面前,费解也好,怀疑也罢,反正只你愿不愿意,人家就爱咋收就咋收,谁能奈何?
事实并非这样简单。除上述两种价格外,还有电信0.08元、G网彩信0.30元/条、TD彩信0.60元/条等的。这下算是明白了,人家是按照原来分门别类的做法,在此基础上“就低不就高”,所以就出现收费不一,与“统一定价”背道而驰的现象。
当然,按照通常的理解,既然是统一定价就意味着一个价。难怪媒体会“误解”。这大概就是中国文字的“艺术性”所在吧: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可以找出不同的答案,就看你站在何方啦。
咱爱“挑刺”和较真,也坚信真理只有一条。换言之,就是认死理。何况,凡事只有一个结论。基于此,在查阅工信部联通【2008】340号《关于取消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还真发现了新大陆。该《通知》既没有作分门别类的要求,也没有具体的操作措施,只作了个笼统的规定。比如,G网、TD彩信费如何收,神州行品牌又如何收等。
本身我们就生活在一个“弹性大”的社会里,制度的不细化导致了制度存在弹性空间,有关部门也就有便利可占,有机可乘,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而言,何乐而不为?
由此看来,与其说是报道不实,不如说是制度存在缺陷和漏洞,为电信企业留下了有机可乘的尾巴。如今,还真没法较真,把人们置身于“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的尴尬处境之中。而真正尴尬的又该是谁呢?我想,答案不言自明。
在美国,政府采购时是有严格的制度规定的,比如小到买面包、牛奶这样的小件物品都有明文限制,几乎没有弹性可言。与我们的类似笼统规定相比,这无疑给我们以良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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