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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携带”需要有形之手
2007年7月18日 15:07 通信世界网 评论() 阅读:
作 者:丛亮

    日前,有业内人士透露,信息产业部正在筹划进行“带号转网”相关试验,以便为更快推出该业务做好准备。该人士指出,目前,信息产业部相关负责码号资源管理的部门已经接到通知,正在进行试验的前期准备工作。笔者认为,对于“号码携带”这样难以通过市场无形之手解决的难点问题,政府部门出面,利用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是十分必要的。

    “号码携带”技术上的问题在国际上早已被解决掉,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已于两年就责令本国运营商提供“号码携带”业务,而我国香港更是早在1999年就引入了“号码携带”,但世界上众多引入“号码携带”业务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市场竞争都是比较充分的。

 

    “号码携带”就是电信用户在变换工作地点、更换运营商、在同一运营商内部更换业务品牌等时候都无需改变号码的一种业务,用户完全可以自由选择任何电信运营商的任何业务。从经典微观经济学理论上来讲,笔者认为,“号码携带”将使电信行业步入完全竞争市场。

    在微观经济学中,完全竞争市场的概念就是假设对于同种产品,市场中有无数卖家,并且买家可以自主选择任何卖家的产品。在我国电信市场上品牌、套餐种类众多的情况下,引入“号码携带”就使上述条件完全成立,也就意味着我国电信市场将由严格意义的寡头垄断过渡为寡头竞争甚至直接步入完全竞争市场。

    但笔者认为在我国电信市场目前的竞争环境下,引入“号码携带”对电信业整体格局的影响将是根本性的,甚至会导致电信行业的重新洗牌。因为,我国电信市场上主要四家运营商的实力相差是比较大的,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实力强大的竞争者可以轻易的消灭其他竞争对手。这也是我国政府迟迟不实行“号码携带”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这是否就意味着“号码携带”无法实施呢?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通过无形的“手”自觉调节市场,但当这只无形之手失灵的时候怎么办呢?那就要通过宏观调控、政策监管等有形之手来对市场竞争者进行主动调节。对于通信行业来说,引入“号码携带”就必须从政策上进行适当的行业监管,利用非对称管制、价格下限管制等方法来规范行业主导运营商利用自身实力上的优势,通过“掠夺性定价”等方法来消灭竞争对手。

    总之,引入“号码携带”将是我国电信业进入完全竞争市场,将对我国电信行业整体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必须通过有形的手来弥补市场经济无形之手的不足,我国电信业才能够继续健康发展。

编 辑: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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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资 料
丛亮
丛亮,通信世界网特约记者、编辑,北邮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师从博士生导师曾剑秋教授。 Email&MSN:cl_bup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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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 媛 投稿信箱:gaoy(@)cww.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