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中国多媒体通信
(1)MPEG-4标准简介
运动图像专家组MPEG于1999年2月正式公布了MPEG-4(ISO/IEC14496)标准第一版本。同年年底MPEG-4第二版亦告底定,且于2000年年初正式成为国际标准。
MPEG-4与MPEG-1和MPEG-2有很大的不同。MPEG-4不只是具体压缩算法,它是针对数字电视、交互式绘图应用、交互式多媒体等整合及压缩技术的需求而制定的国际标准。MPEG-4标准将众多的多媒体应用集成于一个完整的框架内,旨在为多媒体通信及应用环境提供标准的算法及工具,从而建立起一种能被多媒体传输、存储、检索等应用领域普遍采用的统一数据格式。
(2)H.264标准简介
2003年,ITU-T通过了一个新的数字视频编解码标准,即H.264标准,H.264是由ISO/IEC与ITU-T组成的联合视频组(JVT)制定的新一代视频压缩编解码标准。国际电信联盟将该系统命名为H.264/AVC,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将其称为14496-10/MPEG-4AVC。
H.264标准只有三个子集:基本子集、主体子集和扩展子集。基本子集是专为视频会议应用设计的,这套标准几近完美,能够提供强大的差错隐消技术(应用该技术,即使在Internet这样的易错网络上也可以得到较好的视频效果),并且支持低延时编/解码技术,使视频会议显得更自然。主体子集和扩展子集更适合于电视应用(数字广播、DVD)和延时显得并不很重要的视频流应用。
(3)AVS标准简介
AVS是基于我国创新技术和部分公开技术的自主标准,AVS标准包括系统、视频、音频、数字版权管理等四个主要技术标准和一致性测试等支撑标准。
2002年,在信息产业部支持下,成立了“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简称AVS工作组),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了《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AVS研究开发与测试验证重大专项》。在国内外上百家企业和科研单位共同参与下,AVS标准制定工作进展顺利,其中最重要的视频编码标准于2005年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测试,2006年1月得到信息产业部批准,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3月1日起实施。
(4)三种编解码标准之争
三大编解码“技术”各有所长,具体如下:
MPEG-4是新一代全球多媒体标准,MPEG-4能够在各种带宽范围内提供专业质量的音频和视频流服务,是目前商用化程度最高的标准,同时在节目源基础方面占有先天优势。
H.264由于采用了多项提高图像质量和增加压缩比的技术措施,比MPEG-4节约了50%的码率,具有较强的抗干扰性,容易获得稳定的图像。而压缩比则是视频传输过程中最重要的指标,也就是说,H.264在编码技术上的优势使它比MPEG-4更先进。
AVS是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标准,可用于高清晰度数字电视、高清晰度激光视盘机、网络电视、视频通信等领域。与MPEG-4相比,其压缩效率明显提高,而与H.264相比,又减少了CABAC等实现难度大的技术,从而增强了可实现性。AVS对我国数字化音视频产业的发展具有基础意义。AVS最直接的产业化成果是未来10年我国需要的数亿颗解码芯片,最直接效益是AVS标准专利管理委员会只象征性地收取每台机顶盒1元人民币的专利费,可节省超过每年数十亿美元的专利费。为了降低IPTV网络运营成本,我国将力挺国产音视频标准AVS。
中国IPTV视频编解码究竟采用何种标准,是MPEG-4、H.264还是AVS?各利益集团为此展开了博弈,具体如下:
在产业链上,电信运营商有接入的优势,广播传媒集团有内容及政策的优势,双方都希望成为产业链上直接面对最终用户的关键一环,这就导致了两家争夺主导权,而技术标准正是争夺的重要领域之一。中国电信倾向H.264,认为该标准技术先进,代表未来的方向;而广电部门则看好MPEG-4,广电一方指出,MPEG-4目前已经技术成熟,并且成本较低,因此有效降低了IPTV的推广成本,是目前最有可能诞生成熟商业模式的技术标准。另外,因为MPEG-2能够很好地过渡到MPEG-4,此前,广电部门电视传输标准一直采用的是MPEG-2,甚至央视在开通数字高清晰电视的时候,也采用了MPE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