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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细则鼓励民资进入交通电信行业
http://www.cww.net.cn 2012年8月31日 13:14
继今年广东铁路、城轨、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向民间投资开放后,昨日,省政府再发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建设、电力、电信、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等行业和领域,打破现有的垄断局面。 可以参股方式参与电网建设 “铁老大”一家独大,电信、能源行业绝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垄断,民营企业一般只有干瞪眼的份。今后这种局面将被打破。继今年7月省发改委公布广东44个重大建设项目面向民间投资公开招标后,省政府再出台《细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记者留意到,该《细则》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路、水运、港口码头、轨道交通、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综合运输枢纽、物流园区、运输站场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政府协助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同时,《细则》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在全省电源布局规划基础上,选取部分尚未确定业主的电源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投资主体。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参与电网建设,特别是参与需要升级改造的县级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 电信行业石油天然气建设也可参与 电信行业资费一向为公众所诟病,为打破垄断,《细则》提出鼓励民资参与电信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和其他增值电信业务。 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投资建设跨境、跨区域石油和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建设石油和天然气支线管道、煤制气和页岩气管道、区域性输配管网、液化天然气(LNG)生产装置、天然气储存转运设施等,并从事相关仓储和转运服务。 市政服务方面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政府补贴机制,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体制管理,促进规范化和规模化经营。同时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合理规定保障性住房租金和销售价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参与城市商业银行民企持股可超20% 民间金融在广州已经逐步放开,根据《细则》,民资进入金融市场的空间将进一步加大。《细则》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等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重组和增资扩股。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至20%以上。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参与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或参与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 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行业扶持政策,鼓励再担保机构加大服务力度,拓宽业务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投资保险公司,单一持股比例适当放宽至20%以上。 来源:信息时报 编 辑:高娟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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