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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通知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http://www.cww.net.cn   2011年2月10日 10:10    财经网    

中国国务院关于2月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明确提出将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并首次提出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扶持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获得较快发展。制定实施《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继续完善激励措施,明确政策导向,对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鼓励政策共有三十一条,涉及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等七大方面。

根据新政,中国将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新政还明确了集成电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包括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以及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等。

在投融资政策方面,此次发布的新政策提出,国家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为实现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进行的跨地区重组并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引导,防止设置各种形式的障碍。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杨根兴表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优惠政策。他指出,相比此前侧重对软件制造企业的税收扶持,新政对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的软件服务型企业提出了“免征营业税”的优惠,这适应了目前软件业“从产品向服务转型”的趋势,是对软件服务型企业营业税收优惠的首次明确。总体来说,新政基本符合市场预期;而对于IC设计和集成电路行业优惠更大。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发〔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扶持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获得较快发展。制定实施《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继续完善激励措施,明确政策导向,对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国务院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国发18号文件)印发以来,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显着提升,有力推动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还存在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科技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应用开发水平急待提高,产业链有待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制定以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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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赵宇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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