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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范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和使用
http://www.cww.net.cn   2010年3月24日 06:21    通信世界网    
作 者:CWW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日前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确保广大用户通信需求,保障各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平等接入

    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小区通信配套设施要纳入小区建设规划范围,小区内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应纳入小区建设项目的总体管理范畴。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或各地通信行业协会在参与小区通信配套设施项目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时,要注意把关项目是否按分工界面要求设置,并能满足三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接入需求,未达到标准的应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到位。未按相关规范标准设置或整改不合格的,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签字、验收,不得将其接入公用电信网。

    同时,对于已建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遵循“用户选择、资源共享”的原则,为用户自主选择各项业务提供方便。当原有配线设备(含分线盒、梯位配线箱、楼层配线箱等)无法满足两家以上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需求时,可采用不同方式处理。先进入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将相关共用通信配套设施(如梯位配线箱)的钥匙交由小区物业部门统一管理,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接入和使用相应的通信配套设施时,应当向物业部门申领钥匙,并如实记录施工和维护工作情况。在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各电信业务经营者要按照行业建设规范进行接入,严格执行通信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工程管理,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安全。

    此外,为加强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还要求企业间建立健全沟通和协调机制,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和具体罚则。要求各地企业尽快建立市级协调工作小组,定期沟通资源共享情况,妥善处理资源共享中发生的争议,协商处理资源共享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表示,将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后通信建设市场执法检查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相应管理制度,促进小区通信业务的有序、健康发展。

编 辑: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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