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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手机电池抽样合格率为89.9%
2008年6月17日 13:26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科技日报记者 周清春

    日前,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质检总局近日对手机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9.9%。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1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经检验,此次抽查手机电池产品的最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标过充电保护性能、短路保护性能、过充电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抽查中发现部分产品放电性能不合格,电池使用时间短等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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